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,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,决定于8月1日开展区域核酸检测。现公告如下:
一、检测时间和对象
(一)各乡镇采样点
1.采样时间:年8月1日(星期一)6:00-12:00。
2.样本转运截止时间:年8月1日(星期一)13:00。
(二)城区采样点
1.采样时间:年8月1日(星期一)15:00-20:00。
2.样本转运截止时间:年8月1日(星期一)21:00。
(三)检测对象:全市所有人员。
二、采样地点
(一)城区设置27个采样点(具体地点附后),学校点对外开放;
(二)各乡镇采样点由乡镇自行发布;
(三)人民会堂广场、体育馆广场、金绣球广场采样点开设“黄码”人员核酸采样专用通道。
三、有关要求
(一)请广大群众积极配合核酸采样工作,按照现场工作人员指引,排队采样时主动出示健康码和“桂核酸”